重磅信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即将实施,设计单位责任重大!
最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1号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目的是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
- 本规定共6章43条,包括总则;职责与义务;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备案与抽查和附则。
- 参建各方各负其责,参与者也各有个人责任。
- 首要责任:建设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首要责任;
- 主体责任: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主体责任;
- 个人责任: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的从业人员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承担相应的个人责任。
规定明确的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其中下面要求引人瞩目!
-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
规定还明确的设计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具体要求如下:
- 设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
- 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
- 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章确认,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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