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等学校电工电子项目比赛将于2008年6月28日,在天津市南洋工业学校举行,本次技能大赛旨在全面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集中展示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和学生风采,促进职业学校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专业技能和动手能力的培养培训,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同时,通过竞赛活动,促进职业学校办学思想的根本转变,引领职业学校进一步推进以“基于工作过程的项目为载体”的课程改革,在教学内容、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缩短与企业的距离,使职业学校培养的人才的标准向企业的标准靠拢,将职业教育的根深深地扎在企业沃土之中。 |
|
 |
|
| = 宗旨 = |
本次技能大赛在题目设置上充分体现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理念,以无线电装配与调试职业资格为标准,强化单一技能到多项技能的充分兼顾,专业技能到关键技能的整体塑造,专业实践到专业理论的适度提升的新的理念。
|
|
| = 时间和地点 = |
时间:2008年6月28日,26日报到,27日看场地等。
地点:天津市南洋工业学校
|
|
| = 活动内容 = |
比赛项目:1.电子产品的装配与调试;2.机电一体化设备的组装与调试。
本届大赛只设学生组。大赛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电工电子类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基本要求和相关行业职业技能要求,制定了“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电工电子技术技能大赛规程”(见附件1)。大赛邀请电工电子类行业企业技术专家和教育教学专家组成评判委员会,对选手技能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判。
|
|
| = 组织过程 = |
大赛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单位组队参赛。请各地职成教处指定1名负责人任本地区领队,全权负责本项大赛参赛事务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工作,并选派指导教师(每个竞赛项目不超过2名)随队作赛前指导及赛期学生管理工作。由于条件有限,各参赛队总人数不得超过11人(包括选手、指导教师、工作人员等)。
|
|
| = 奖励办法 = |
1.参赛选手奖
竞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参赛人数(组数)的10%设个人一等奖,20%设个人二等奖,30%设个人三等奖,设优秀奖若干。大赛设置奖品,并设置由技能鉴定部门审核、颁发的无线电调试或维修电工技能等级证书若干。
2.指导教师奖
大赛设指导教师奖若干名
|
|
| = 大赛通知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半工半读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切实加强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展示职业院校学生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风采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努力提高全社会对发展职业教育重要意义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关于要“定期开展全国性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要求,教育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建设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中华职教社等部门,决定于今年6月下旬在天津市举办200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现将大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在大赛举办期间,同时举办职业教育高峰论坛和第六届全国职业教育现代技术装备展览会。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200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方案
教 育 部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
| |